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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歌手》恐涉侵权

湖南卫视的《我是歌手》第二季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在娱乐大众的同时,歌手自身的曝光率和人气暴涨,但是歌手演唱的歌曲,也许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在比赛中,歌手在比赛中所唱歌曲也大多是并非由其自己或自己团队创作,并且或多或少对歌曲进行改编。像张杰演唱的《Black or white》词曲均是由迈克尔·杰克逊所创作,《听你听我》是由光禹填词、陈志远谱曲,《无情的情书》是由李素珍和许常德填词、刘天建谱曲,《我的未来不是梦》陈家丽填词、翁孝良谱曲。

《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依照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从收入来说,虽然《我是歌手》听审团都是观众电话或网络报名后,由湖南卫视将在所有填写申请书的报名者中,根据题目回答情况,按照年龄阶段,通过电话回复、短信确认后确定的,听审团并没有支付任何门费用。从表演的直接门票收入来说,湖南卫视没有任何收入。但是,《我是歌手》播出在黄金时段,节目新颖、明星云集,赢得了大量的收视率,因此节目的广告费用、网络传播费用堪称天价。据悉《我是歌手》广告费用收入高达15亿,网络独播费用也过亿。从支出来说,《我是歌手》均向演唱者、和声者、配乐手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我是歌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费表演。对于《我是歌手》栏目湖南卫视应该是组织者,因此湖南卫视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

在我国,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加入音著协的,湖南卫视向音著协支付费用后,才有可能获得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权利。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没有加入音著协的,湖南卫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湖南卫视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后,才有可能获得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权利。对于歌手演唱的外文歌曲,湖南卫视也应当向相应的著作权人支付费用,获得相应权利。韩磊在演唱《天边》之前曾说:“创作者是我的舅舅吉尔格楞,张宏光老师当一份结婚礼物,把这首歌的编曲送给了我,也没收什么费用。”这句话也提到演唱应当向创作者支付费用。

歌曲的改编权,需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我是歌手》演唱中即使大多数歌曲获得了著作权人的同意进行改编,但有些歌曲的改编权则不可能获得,例如《我期待》的词曲作者张雨生,《Black Or White》的词曲作者迈克尔·杰克逊,因为部分歌曲的著作权人已经辞世,这些歌曲即使从继承人、授权人、所有权人手中获得了表演权等权利,改编权也不可能获得。但是,节目组和制作团队仍然将这些歌曲改编,明显构成侵权。

《我是歌手》第一季就因羽泉演唱《烛光里的妈妈》在曲调和歌词上都做了改动,对歌曲进行改编,侵犯了作者的权利,作者李春利就曾向湖南卫视与羽泉发出律师函,希望他们公开道歉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20万人民币。

因此,在《我是歌手》第二季中,湖南卫视应引以为鉴,使用歌曲时候应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如进行改编,必须经得原作者的同意,否则,则可能会因侵权产生诉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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