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诚风采

无罪辩护之辩点确定

在很多人的心中,刑辩律师是一个很炫的词,让人向往。许多科班毕业的法学院学生就是冲着刑辩律师这样一个听起来很“高大上”的职业,放弃了进公检法的机会,进入律所。但真正加入律师行业,尤其是在办过一些刑事案件后,才发现刑事辩护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当遇到一个无罪案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职业梦想时,才发现即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很难做到无罪。于是许多人选择了放弃,改变了专业方向,刑事辩护成了心中永远的痛。

近几年,我做过几起无罪辩护案件。我的体会是,在起诉前的无罪辩护相对容易一些。当检察机关认可辩护律师的意见时,会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到了审判阶段,法院宣判无罪就很难了。这个结果很多时候是受案外因素的影响。但即使这样,判决时法官也会充分考虑无罪意见,尽量认定一些从轻、减轻的情况,在量刑上予以体现。因此,无论是不起诉,还是在量刑时充分体现无罪意见,都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作为刑辩律师,我们都有责任、有义务付出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做到一个有效的无罪辩护。

我认为成功的无罪辩护,最重要的是确定案件的辩护观点。下面我谈一下无罪辩护中如何确定案件辩点这个问题。

一、要弄清楚全部的案件事实、情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执法、司法过程中要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要查清事实;二是要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那么,作为刑辩律师,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首先,以事实为依据,就要求必须先搞清案件全部事实和情节。但现实中许多律师在尚未搞清楚全部事实经过时就下了“有罪”、“无罪”的结论。有些律师还主观的认为有些案件事实与辩护无关,不需要弄清楚。有不少律师拿到一个案件后,看到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被告人的供述一致,便认为这个案件事实清楚,凭自己的直觉也构罪,于是便匆匆开始研究量刑的问题。其实一个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起诉书的指控、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只是提供查清案件事实经过的一个线索,要查清案件全部事实、情节最重要的是搞清楚案件证据所证明的法律事实,以及案件证据背后所隐藏的真相。

我曾办理过一个强奸案件,当时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与未成年的嫌疑人供述基本一致,即嫌疑人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一公厕内强奸了一个少女。虽然,看上去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没有什么好辩护的。但经过研究证据,我发现嫌疑人与被害人对于案件情节的陈述有很多出入,被害人陈述也与证据不相符,而且嫌疑人在多次讯问中对同一个案件经过的陈述也不尽相同。经过与检察机关多次反复沟通,又经过两次补侦,最终检察院作出了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后来才知道,嫌疑人是因为侦查人员告诉过他DNA结论对他不利,而他还记得有一个法制节目中说过DNA是证据之王,所以他认定自己一定会被判有罪。为了争取到一个坦白从宽的“好结局”,他决定做有罪供述。

二、要准确掌握、正确适用法律。

我国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主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行为人触犯上述法律时,对应的要承担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较轻的责任形式,而刑事责任作为我国最重、最严厉的责任形式,轻则要剥夺一个人的人身自由,重则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因此,在无罪案件中,查清全部事实经过只是对行为人正确处理的前提。如果适用法律时发生错误,仍然会使无罪的人被错误的追究刑事责任。

我曾办理过一起为了销售药品而欺诈消费者的案件。检察机关、被告人对于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没有什么争议。被告人及家属也觉得诈骗罪成立,只是希望律师做罪轻辩护。我认真翻阅案件材料后,发现虽然被告人的欺骗手段已经到了不择手段、令人愤慨的地步,但并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最终我向法庭提出了该案属于民事欺诈,不构成刑事诈骗的辩护观点。经过与法官的深入沟通,案件未下判,继续补充侦查。

三、要确定明确的辩护观点。

在大部分案件中,辩护律师经过查阅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向办案人员询问案件情况、调查取证后就会对案件的事实、情节有一个全面、完整的了解。这时,一定要对形成的所有辩点,进行全面的分析、仔细的比对,看哪个辩点是最主要的、是证据最充分的、是可以得到法律最强有力支持的、或者是法庭审判无论如何也无法回避的。千万不可以没有重点、不加选择,把所有的辩点一股脑的端出来。这样不仅无法突出重点,而且也会使法官因需要关注的内容太多而产生疲劳和厌倦

例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一个冬日夜晚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头部严重颅脑损伤,构成重伤。起诉书在关于案件起因的陈述中未采纳证人的证言,所以对被害人的过错没有认定。一审辩护律师在辩护的过程中,先后提出了被告人是见义勇为,被害人涉嫌猥亵妇女,被告人是在去往案发地时接到求助电话,而非在接到电话后才前往案发地等近十个辩护观点。其中,也提到了重伤害后果与被告人行为无因果关系的无罪辩护意见,但并未深入细致展开论述。后来,一审宣告被告人有罪,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虽然说,被告人被认定有罪,并不能归责于辩护律师,但如果辩护观点可以抓住要点、直击要害,案件的结果也许会有一些转机。

我们知道,无罪辩护之路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路,但路途中永远有意想不到的惊喜与收获。只要我们每位刑辩律师能够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收获到成功和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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